首次明确参保人员个人义务、明确定点医药机构等基金使用相关主体责任、建立健全监督监管机制、明确法律责任……2021年5月1日起,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正式施行。
据介绍,《条例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,标志着我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,让制度更完善、职责更明确,对于医保基金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“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、链条长、监管难度大,所以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一直比较严峻。”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应辉表示。截至2020年12月底,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.80万人,户籍人口参保率为99.82%。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5.22万,职工医保参保人数25.58万,医保基金支出近10亿元。《条例》的实施将开启医保基金管理的法治之门,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提供了基本依据,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资源用在“刀刃”上。
近年来,我县医保局多项举措织密医保基金“安全网”。多部门配合开展基金监管联动,统筹协调,整合资源,共同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;加强行业自律,建立医疗保障协会,进一步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;聘用了18名来自各行各业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,形成群众参与、广泛监督的良好态势……如今,有了《条例》的法律支撑,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“笼子”将更加紧实。
“本月我们还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,以宣传《条例》为重点,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举办一系列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来提高群众对《条例》的知晓率。”应辉说道,接下来,县医保局将对定点零售药店、医疗机构等主体进行《条例》解读、培训,确保宣传无死角、全覆盖,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。